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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December 26, 2013

激走記憶

National Geographic: Shocking Memories Away

在(以科學發展來說)古代(1968年,近50年前),心理學家Donald Lewis發現,剛學會害怕某聲響的老鼠被電擊頭被後,會忘卻了該恐懼。這個發現推翻了「新鮮記憶才會被忘卻」的假設,原來只要記憶重新被呼喚,就有可能將之刪除。

這個大發現並沒有產生震撼的回響,原因是:其他科學家的實驗,並不都能重覆Lewis的結果。記憶實驗真的是很難很難。

在2000年,神經學家Karim Nader把Lewis的學說重新提出來。他發現,老鼠呼喚舊記憶是需要一種特殊的蛋白。只要在重構記憶的過程用藥物防止蛋白製造,就可以把記憶抹掉。

今次的研究,終於引人注目。皆因有可能用藥物對心靈創傷者,忘卻不快的記憶。

在2013年,另一位神經學家Marijn Kroes發表了如下研究:

一群志願者觀看了兩套幻燈片,簡稱A及B。兩星期後,研究員讓志願者看A的其中一張,以激活記憶;然後,其中部分志願者被電擊。最後,研究員問關於A及B的問題。相關A的題目,受過電擊的一批答得較差;相關B的題目,兩批相若。

Lewis的學說,得到期待已久的驗證。

不過,我們真的能選擇性的刪除記憶嗎?道德上可以嗎?